距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已过去四年,曾萌翻全球的冰墩墩、雪容融,仍有不少躺在众人的收藏柜里,然而你或许并不知晓,围绕这些标志展开的法律攻防战从未停止。从特许商品到因侵权被罚款三十万,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比金牌争夺更为激烈。
北京冬奥会到底保护了哪些标志
在2018年7月31日,北京冬奥组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首批奥林匹克标志申请,最终公告了14件受保护的标志,这里面有大家极为熟悉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那个呈冬梦之意形似飞字的写意汉字,还涵盖文字标志“北京2022”以及英文全称“BEIJING 2022 OLYMPIC WINTER GAMES”。
那除了这些核心标志之外,冬奥组委还将所有衍生视觉元素都纳入到了保护范围、火炬造型是“飞扬”,吉祥物有冰墩墩和雪容融,主题口号叫做“一起向未来”,甚至连开幕式上那些特定的舞蹈动作编排,只要是具备独创性的,都被列入到了保护清单当中、这个清单是处于动态更新状态的,会随着赛程的推进而不断进行补充。
谁是奥林匹克标志的真正主人
依据《奥林匹克宪章》所规定的严格准则,国际奥委会乃是所有奥林匹克相关财产的独一无二的拥有者。这便表明,像五环标志,奥运格言中的“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这样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符号,其最终的所有权皆处于位于瑞士洛桑的总部大楼之中。
但要是具体说到北京冬奥会,权利行使的方式是存在差异的。北京冬奥组委于2018年7月31日提交了标志申请,其权利所依据的是和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这份合同赋予了北京冬奥组委在主办期间对于特定标志的商业开发权、维权权以及特许经营审批权。也就是说,北京冬奥组委是中国境内的维权“前线指挥官”,不过重大授权收益依旧需要按照合同和国际奥委会进行分成。
六种行为一碰就违法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第四条、第五条,划分出了六条红线,其中最常见的是第一类:将标志印在T恤上,印在马克杯上,印在文具上,然后直接进行销售;第二类是把标志用作餐厅的招牌,用作健身房的名称;第三类是在公众号的推文里,在线下的展台里,插入会徽来做商业引流。
较为隐蔽的是第四类,即进口盗版的冰墩墩玩偶;第五类更为恶劣,是直接制造假冒徽章卖给黄牛。第六类兜底条款将“打擦边球”的情况都涵盖了——有一家公司在自设网站上放置冬奥会徽视频进行品牌宣传,自认为没有售卖货品就不存在侵权情况,然而却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商业利用,被罚款30万元,一分都没少给。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各显神通
于著作权方面,北京冬奥组委会在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便已达成会徽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这表明就算并非商业用途,仅仅是将会徽制作成表情包并于网络上大规模进行传播,权利人亦可依据《著作权法》要求平台予以下架、赔偿损失。
冬奥组委提交了2000余件商标申请,其覆盖第1类到第45类全品类,这使得商标保护变得密不透风。2021年5月,“冰墩墩”“雪容融”正式获准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哪怕售卖的是狗粮,只要包装印了冰墩墩,商标侵权就跑不掉。外观设计专利专门保护立体造型,盗版“飞扬”火炬就算改了颜色,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照样被告。
隐性营销比直接侵权更难抓
在2018年被修订过后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专门针对“搭便车”这一情况增添了条款,有一家乳业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印上了“祝贺冬奥健儿”字样,却没有印任何相关标志,然而消费者们都认为它是官方赞助商,这种隐性营销方式并非使用标志,而是借助语境来进行误导。
这类行为的克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要企业借倒计时、庆功宴、奖牌榜暗示与奥运有特定联系,致使公众混淆,市场监管局就能立案,处罚不只是罚款,还包含撤销当年全部相关广告批号,四年过去,不少地方仍留存这种“类奥运”宣传痕迹,清理工作至今未停止。
律师提醒三类坑千万别踩
第一类是赛事盗播,冬奥流量无比巨大,央视等持权转播商付出有好几亿元的版权费,你在微信群里发送刚录制的决赛片段,要是转发超过500次就极有可能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而面临民事索赔。第二类是虚假关联营销,街边的烤鸭店挂着横幅写着“为冬奥健儿加油”,致使顾客误以为它是官方供应商,这直接就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类极易遭忽视,即特许商品存在滥竽充数现象。北京冬奥组委研发了16个品类4500余款特许商品,从价值几十元的徽章直至限量金条均设有明确生产标准。地摊上那些刺绣走线呈歪斜状、3C标模糊不清的冰墩墩,不但质量缺乏保障,即便购买了亦无法享有消费者权益。正规渠道仅有官方天猫店、特许商品零售店以及机场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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