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公告。
2月28日,证监会集中发布了针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共计4件,内容涵盖利用香港金融优势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互联互通产品种类、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城市等多个方面。
在针对《关于利用香港金融优势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回复中,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协同机制,完善与境外监管机构的定期沟通机制,提高备案管理效率,助力企业境外融资,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国际经济舞台。
提高备案管理效率 助力企业境外融资
在针对《关于利用香港金融优势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回复中,证监会强调,民营企业作为我国外贸领域的主要经营主体,在外贸企业中占比高达八成,贡献了我国外贸总值的一半以上,是稳定外贸的重要力量。金融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持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签署《关于加强内地企业香港上市监管的合作备忘录》,在赴港发行上市、执法合作、中介机构监管及信息交换等方面细化监管合作机制,相关机制运行良好,有效支持境内企业赴港融资。自2023年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有序。截至2025年3月末,中国证监会已向117家赴港上市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同期共有99家企业经备案在港上市,合计融资1181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081亿元)。香港作为内地资本市场连接全球的重要桥梁,已成为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选择。
中国证监会表示,为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利用香港资本市场融资,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指导银行、证券、保险业紧跟民营企业需求,加强与香港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民营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应对贸易摩擦提供全面支持,并指导行业协会加强金融人才交流,为长期协同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中国证监会将在现有监管协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管协调联动,完善与境外监管机构的定期沟通机制,提高备案管理效率,助力企业境外融资,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国际经济舞台。
在另一份针对《关于优化互联互通产品种类的建议》的回复中,中国证监会表示,为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0日修订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适当放宽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和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限制,并为未来更多常规型产品纳入香港互认基金范围预留了空间。中国证监会将持续跟进新规的落实情况,及时评估实施效果。
推动ESG报告采用第三方鉴证或审验
在针对《关于加快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提案》的回复中,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证券交易所持续总结上市公司最佳实践,加强对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披露指引的动态评估,不断增强规则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推动ESG报告采用第三方鉴证或审验。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披露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引入第三方鉴证或审验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对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以及第三方鉴证或审验报告的范围、依据、主要程序等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下一步将持续关注可持续发展信息鉴证国际国内理论、规则及实践情况。
另外,在针对《关于支持合肥市争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城市的建议》的回复中,中国证监会表示,自2021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成都、浙江等地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
截至2025年5月,8个试点地区共公示项目122个,已退出项目22个,结束试点1个,99个试点项目处于运行监督阶段,总体运行平稳。项目涉及基金销售、签约转账、交易结算、投研投顾等多种业务场景,涵盖人工智能、大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