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装载着大蒜的车,从河南出发前往广西,路上全程免费且毫无阻碍,然而在南宁东收费站却被拦住要求交钱。从事大蒜生意多年的龚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国家所规定的鲜活农产品,为何到了广西就不被认可了呢?
带着泥土的蒜头不算鲜活?
龚先生有三车大蒜,这三车大蒜分别于5月28日到达南宁东收费站,到达时被收取了315元通行费,还于5月31日抵达该收费站,此次被收取了645元通行费,又于6月1日来到此收费站,这次被收取了1005元通行费。他的这些大蒜是刚从河南周口的地里收上来的,收上来后就连夜装车,装完车就赶忙往南宁赶,蒜头上还带着新鲜的泥土呢。按照他所积累的经验看来,大蒜一直都处于绿色通道目录之中,在全国范围内跑了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被收取过费用。
一批大蒜给冲洗了,又拿去晾晒,成了干货,不能享受鲜活农产品免费政策啦,这是收费站路政人员给出的解释。龚先生当场就懵掉了,为啥从河南开始,经过湖北,再到湖南,一路上都能免费,到了广西,标准怎么就不一样了呢?
广西有自己的执行标准?
龚先生拨打了广西高速服务热线96333进行咨询,所得到的答复是,广西所执行的标准是新鲜大蒜免费,而非新鲜大蒜则要收费。问题出现了,谁将会界定这个“新鲜”呢?
进一步解释的收费站工作人员称,龚先生所运输的蒜头乃是经过冲洗、晾晒的,属于加工过的产品。龚先生进行反驳,其表示蒜头上的泥土是在装车前才予以简单清理的,因路途遥远且天气炎热,新鲜蒜头必然要打开袋口通风以防止腐烂,此种情况又怎能算作加工呢?
国家目录和地方文件哪个算数?
6月2日,龚先生寻至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取出2010年四部门联合下达的桂交规【2010】11号文件,清晰表明大蒜归属鲜活农产品目录,唯指新鲜的、未曾加工过的、带着蒜秆的那般,经过深度加工的干皮大蒜不在减免范畴之内。
龚先生持有这样的看法,即国家存在且仅存在一个绿色通道目录,其中大蒜被明确列入第五类,所以地方不应当去搞另外一套。他将蒜秆去除,目的在于降低运输成本,蒜秆原本就是没有用处的部分,可为何去掉蒜秆就被认定为深加工了呢?
四天长途运输的现实难题
全程高速驾驶,从河南周口前往广西南宁,需要走完四天的路程。龚先生讲道,将新鲜蒜头装入编织袋内,如果不把袋口打开进行透气,捂上几天必然会烂掉。天气炎热之时,蒜头表面出现些许干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干皮大蒜。
他内心对收费人员所秉持的判断标准产生了质疑,那便是,究竟蒜秆要留下来多长才能被判定为鲜活呢?蒜皮又干到何种程度才能够算作干货呢?倘若广西存在清晰明确的标准,那他绝对是能够依照这个标准去收购货源的。
管理局的最终答复引发新疑问
在6月的某一天下午,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小梁,回复了龚先生,经过调查,三车蒜头确实是经过了储存以及晾晒的,并不属于鲜活农产品,收费是合理的,龚先生认为这个回应太过简单,并没有解决他的核心疑问,也就是判断标准究竟是什么?
他手上持有收费单据,还有带着泥土的蒜头照片,那蒜头上是带有泥土的状态,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为储存晾晒过的情形了?倘若广西存在自身的认定标准,为何不在收费站将其公示出来?
同一车大蒜为何跨省待遇不同
龚先生最想不通的是,他那三车从河南出发大蒜,途经湖北、湖南,一路上都能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可唯独到了广西却被收费。同样的车,同样的货,同样的国家政策,为何执行起来差别会如此之大呢?
倘若广西所执行的标准真的存在差异,理应于省界的地方就向司机做出提醒之人,而并非是等到人家驾车来到收费站之时才张嘴提及需要交钱之事情况。在这一次行程告一段落之后,单单是三车大蒜就被收取了将近2000元之多数额,这笔钱交得实在是让人感觉憋屈窝火。
会碰到那种相同货物于不同地点有着不一样待遇的情况吗,是觉得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呢,欢迎在评论区把你的经历分享出来,点赞并转发好使更多人看到这个话题。



